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http://chanpin.yixiin.com/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及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0年2月9日起全省所有零售药店在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时实行登记报告制度,每日及时报送至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医疗保障局。互联网药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应督促入驻的零售药店严格执行本通知要求,做好登记上报工作,全面精准排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涂端玉、李波)http://hangqing.yixi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