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发源地,近年其生态环保法治化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李占国介绍,聚焦生态文明建设,去年该省法院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与沪苏皖高院签署《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合力保护生态环境,审结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57件,判处罪犯2369人;审结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污染环境案件1277件,准予执行率95.7%。贯彻修复性司法理念,湖州、衢州、丽水等地发出“生态补植令”“土壤修复令”等司法生态令状102份,补植面积528.7亩。
浙江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17件。如巴拿马“佐罗”号轮船在浙江嘉兴乍浦港发生碰撞,导致400吨矿物油泄露,宁波海事法院依据国际公约裁定设立6400万元人民币的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维护了中国海洋环境安全。
当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作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到,去年该省检方查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039件。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还联合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中国首家公益诉讼(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联合实验室,破解取证难、鉴定难问题。http://b2b.yixiin.com/late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