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 李纯)中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事务部14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吹风会,对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资料图:退役军人光荣返乡。刘忠俊 摄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长远建立优待工作体系,明确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等4项原则,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优待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对于努力提升优抚对象社会尊重度、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构建社会优待的体系框架,涵盖荣誉激励、生活、养老、医疗、住房、教育、文化交通、其他优待共8个方面,综合考虑优抚对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所作贡献,树立贡献越大优待越多的鲜明导向,促进优待工作更加科学规范。
其中在荣誉激励方面,《意见》提出,将服现役期间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名录载入地方志。退役军人事务部拥军优抚司司长曹俊表示,对荣获个人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功勋人员给予特别优待是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首先是褒扬功臣。要在全社会树立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对相关功勋人员进行特别优待,体现了《意见》中明确的优待与贡献匹配的原则;其次是鼓舞士气,鼓励现役军人在军队好好服役、荣立功勋,为保家卫国作出贡献;第三是引领社会,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崇尚英雄、关爱功臣的良好氛围。
此外,《意见》明确,健全管理机制,建立优待证制度、明确优待目录、完善奖惩措施。逐步为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统一制发优待证,作为享受相应优待的有效证件。
“如果只是发个小册子、制个小卡片,那是很容易的事情。”曹俊表示,目前的难点在于赋予优待证的内容,比如优待证要体现优待目录清单、对不同优抚对象身份进行识别,这就需要在终端层面对不同部门间的数据进行识别。“我们正在集合各方面力量进行研究,争取让优待对象可以拿着优待证‘一卡在手,走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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