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在林报复杀人并自寻短见后,中国法院网的一个旧页面被网友热议。2016年5月8日,彭在林的妻子周建梅给最高法院写了一封很长的投诉信,讲述自家遭遇强拆、家破人亡的全过程。但彭在林杀人后,刘集镇政法委书记对媒体表示,“从客观上讲,政府不存在强拆”,双方说法截然不同。
2015年,彭在林曾因拆迁状告刘集镇镇政府。在法院判决书中,彭在林称,自家宅基地前后10亩地合法经营的养殖场和花木基地,2013年春天成为强拆目标,不明身份的人员对他的住房和仓库进行冲砸,推倒养猪场,抢夺他种植的花木。这是他一家噩梦的开始。另外,妻子周建梅在投诉信里提到,彭在林的父亲在强拆中摔地,不久后亡故。彭在林被以损坏挖机的罪名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
对于当年的强拆争议,镇里现在强调有彭在林的签字协议,但周建梅投诉信中则说,丈夫是在暴力痛打之下被迫签字,并且镇政府后面又篡改了协议。按照周建梅的说法,2013年的这次拆迁让彭在林一家丧失宅基地,生产经营的基础被毁灭,也令彭在林失去父亲。而在2015年上访中,彭在林母亲也因截访暴力不幸过世。
尽管刘集镇镇政府坚持认为当年不存在强拆,但命案的发生,结合上面所提到的拆迁动机及拆迁协议存疑、执行人涉黑等因素,很难让人相信强拆只是彭在林一家的杜撰之词。或者退一步说,即便单方说法不能全部采信,但拆迁引发的争议和冲突是真实存在的,那么当地有没有采取足够的措施,来避免如此严重且延绵不绝的恶果?哪怕他们的喊冤诉求不是全部合理,有没有进行必要的劝解和疏导?
周建梅在中国法院网的投诉留言
按照周建梅的说法,当时他们一家人将一切合法申诉的渠道都用尽了,依旧没得到公平公正。在这样的逻辑中,屡屡受挫的彭在林不再寻求外界帮助,而是去伤害其他人。彭在林杀害的,是村支书年轻的女儿。对一个无辜的女孩痛下杀手,当然任何理由都不能为这样的罪行辩护。但跳出现在的悲剧来看,搞清楚过去拆迁的是非曲折,对于反思类似争端、避免类似悲剧,还是有重要意义的。
在评判彭在林的这个选择及其造成的后果时,不能只是简单地将其视作恶魔或可怜人,而是要从中吸取足够的教训,倒推出“如果要避免这样的后果,本来可以怎样做才好”。
相较于以前,应该说现在的征地拆迁在程序上要合法得多,利用黑社会强拆的已经很少见,通过执法程序将强拆交给执法机构执行,已经是常态。但是,只要存在强制拆迁的现象,就得谨守一条底线和红线:符合程序的拆迁不一定是正确的拆迁,合法不一定正义,所以对拆迁必须慎之又慎。
所以,在看待彭在林行凶案时,有必要回到当时的拆迁争议,看看矛盾是怎么累积到无法缓和的地步。彭在林已经无法为他的罪付出更多代价,在评判他时将其认定为一个畏罪自杀的恶魔是容易的,但这无助于消除类似隐患。理智的做法是,反思一个“绝望的人”是被哪些因素造就的,这样才能追溯历史,铭刻殷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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