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斌1998年初因与川口油田采油厂发生征地纠纷,采油厂在未给补偿的情况下毁坏他家树木,反映无果后,刘志斌将采油厂电机卸掉。当年4月20日川口乡政府副乡长李兴继、采油厂薛深虎带人将刘志斌五花大绑带走,从此下落不明。刘志斌妻子高秀玲寻找丈夫,从20多岁找到50岁始终未遂。
高秀玲的控诉材料 图片来源:网络
非常蹊跷的是,高秀玲在丈夫失踪半年后去报案,派出所拒绝立案,她被迫带着孩子到延安、西安和北京上访。上访过程中,当地政府和公安告诉她,刘志斌是自己走的,可能在其他地方成了家。警方最新的通报重复了这个存在20多年的结论,“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刘系自己离开川口乡政府后出走。”
这个“充分证据”究竟是什么呢?警方描述了一个故事的版本:当年李兴继之所以捆绑刘志斌,是因为他持斧头对抗。绑到乡联防队调查后,天色已晚,刘志斌回家班车停运,李兴继让他在乡联防队办公室留宿一夜,次日早间离开。警方调查还说,有村民几日后看到刘志斌在乡街道上,目睹他走出沟口。
刘志斌妻子20多年来拒绝政府一方的说辞,不相信刘志斌自行离家出走的解释。确实,当时的刘志斌家里有三个孩子,夫妻关系融洽,乡政府离家也不远,仅仅因为被乡干部暴力相加就激发了离家出走的动机?这一点也不合常理。再说他在乡政府街道徘徊数日之久,怎么只有一个目击证人,恰巧被看见?
高秀玲的举报重点是,刘志斌当年被带走及失踪是受到黑恶势力的迫害,不排除被灭口的可能。在过往一些案例中,犯罪分子出于利益,杀死并偷埋碍手碍脚的无辜人,也是有例可循的。警方直接否定这样的推理,“未发现有涉黑涉恶的犯罪事实”。问题在于,警方给出的版本都是直接利益人的证言,证据的可信度存疑。
当年把人捆走的李兴继、薛深虎等人和唯一的目击证人是解开刘志斌失踪之谜的关键,警方是怎么询问李兴继的、有没有调查薛深虎,如何交叉验证目击证人的说法,外界并不清楚。实际上,有媒体质疑警方漏查薛深虎在失踪案中承担的角色,却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征集破案线索,不知用心何在。
高秀玲的控诉材料 图片来源:网络
警方如果将刘志斌失踪解释为“自行离家出走”,并按照这个结论来寻找证据,寻找关系人及目击者来强化这个结论,是按照结论来反推过程,这显然是有问题的。除了“自行出走”,也很难排除刘志斌被谋杀的可能,警方为何不按照这个推断来搜寻证据呢?既然存在两种可能,何以只偏听偏信最难解释出走动机的那个?
更叫刘志斌妻子儿女不能接受的是,警方已经将刘志斌户口注销,并且没有预先通知他们。按理说,宣告失踪并注销户口,在程序上需要直接关系人自行申报,在瞒过刘志斌家人的情况下进行这般操作,给人感觉是为寻找他制造更多障碍,为不作为提供更多借口,同时也加重了刘志斌失踪一事的蹊跷程度。
在刘志斌失踪后的去向上,任何立论都需要自证。高秀玲说丈夫不会出走,因为妻儿在家、家庭和睦,出走没有动机。警方采信刘志斌是离家出走,在自证的可信度上仍需接受透明度的挑战。比如对李兴继、薛深虎、目击者的调查过程,都需要公开,他们是刘志斌失踪的直接关系人,也有公职,不能任由他俩作隐身人。
不管是2019年3月份的核查终结,还是重复此前结论的最新通报,警方证明的都是“刘志斌自行离家出走”的官方推测,然而始终没有排除“刘志斌或被谋杀掩埋”的推断。如果要牢固树立刘志斌出走的动机,其前提就是令人信服地否定李兴继、薛深虎的杀人动机,做不到这一点,就别怪没人相信警方通报。
总之,刘志斌失踪恰恰发生在他被非法拘禁之后,将其下落不明归结为离家出走、或推诿给陈年旧事是容易的,也是最不负责任、最叫人怀疑另有阴谋的。实际上,李兴继、目击证人以及乡政府工作人员等有倾向性的说辞,都留下了仔细盘查、比对可信度的线索,只要警方真的用心去查。征集社会线索是需要,反求诸己更不可少。http://www.yixiin.com/se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