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曹某某将写有将炸平龙归地铁站的乘客意见卡投入http://www.yixiin.com/ad/ 广州地铁龙归站内的乘客意见箱内……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近期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曹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曹某某,男,1988年出生,汉族,文化程度初中,户籍地为河北省邯郸市。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5月28日,被告人曹某某在地铁龙归站站厅将写有“兹定于6月1日炸平龙归地铁,空口无凭、此书为证。请求××××协助完成任务!”的乘客意见卡投入该站乘客意见箱内,被地铁工作人员发现并向公安机关报警。该警情致使广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启动二级勤务响应,每天在常态勤务基础上增加500警力投入,全面强化广州地铁212座车站的识疑盘查、巡逻防控工作。广州地铁集团同时升级各站点安检措施,全线网每天增派300名安检员,60名保安会同车站工作人员加大安检力度和加强巡逻防范工作,直至被告人曹某某于同年5月29日被抓获。
白云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某无视国家法律,编造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曹某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相关辩护意见有理,法院予以采纳。http://www.feifanfafa.com/
根据全案的情节、性质、危害后果以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白云区法院依照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曹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羊城晚报记者董柳报道
原标题:扬言要炸地铁龙归站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判刑七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