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烟花爆竹所造成的环境危害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禁放烟花爆竹也逐渐为人们,尤其是城市居民所接受。禁放烟花爆竹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为治理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国已有449个城市相继出台烟花爆竹禁放措施。那么2020年烟花爆竹何时销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怎么办理?青岛过年能放烟花爆竹吗?
青岛2020年禁放烟花爆竹
2020年,《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将施行,2020年元旦起青岛市区禁放烟花爆竹,这也标志着青岛市烟花爆竹管理从限放向禁放迈进。市内三区及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的建成区将不再设烟花爆竹销售点。
近年来,多地明确规定春节期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在年末市辖区户籍人口较多的50座城市中,有22座在2017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而到了2018年春节时,采取该项措施的城市增加到了33座。从目前的情况看,各地的禁放令基本仅限于市区,将更广大的郊区、农村地区纳入禁限范围的,仅有深圳、汕头等少数几个城市,不少城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污染也来自郊区的燃放。
事实上,早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我国就有许多城市基于安全和环保的考虑,将城区设为禁放区。但当时并没有太多市民支持,每到春节、元宵灯节假日,猫捉老鼠的游戏就会发生。到了2005年前后,由于被指“没了年味”,全国一百多个城市撤销了禁限放令。
2020年烟花爆竹何时销售?
2020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许可证办理时间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5日,销售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至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至正月十五)。
2020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办理要求
办证条件
1、从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以上,且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负责人应依法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相关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要具备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应小于10㎡,且不应大于200㎡)。
4、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联建时,不应有楼梯或洞口相通,其上方不应作为营业场所,不应有人员留宿。
5、零售场所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墙,隔墙上不应设置门窗和洞口。
6、不应将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作为其他生产、经营和生活等场所的进出通道。
7、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
8、在零售场所醒目位置设置“严禁烟火”、“易燃易爆”,以及周边设置“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标志。
9、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实行专店、专人销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至少配备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及消防水、水桶、消防锹及消防沙等必要的应急器材)。
10、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不得吸烟、生火,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设有生活设施,不得住人。零售场所电器、线路要达到防爆要求,严禁有明火。
1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1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要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及人员密集场所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与学校、幼儿园、车站、医院、养老机构、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输变电站、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和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3、建立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制,并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购销管理和储存保管等各项规章制度。
14、符合《潍坊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规范化星级管理办法(试行)》(潍安监字[2014]35号)要求,达到二星级以上管理标准。
15、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场所安全条件要求
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零售经营点不得变相作为储存仓库使用。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军事管理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车站、码头、商品交易市场、学校、幼儿园、老年活动室、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周边6米范围内必须没有明火点。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布置在地下室、桥下及涵洞、三层及以上建筑物内;不得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现象。
4.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置在两层建筑物内时,其正上方不应有人员活动场所,上下层之间不应有楼梯和洞口。
5.当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毗邻其他建筑物时,其毗邻墙体应为不燃材料墙体,且不应有门窗和洞口。
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部应将产品堆放区和销售柜台分区布置,确保安全疏散通道畅通。
7.严禁将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作为其他经营场所和生活场所的人员进出入通道。
8.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不得兼营其他产品。
9.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应悬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0.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醒目位置设置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识。
11.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
1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者耐火极限不低于3小时的其他密实墙。
1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消防安全疏散要求。
14.顾客进出的门洞宽不应小于1.5米,搬运产品进出的门洞宽不宜小于1.2米。
15.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上空禁止1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线路跨越。
16.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使用白炽灯、射灯等容易产生高温的灯具,电气线路应穿钢管敷设。
17.烟花爆竹零售店(点)采用非防爆型电器时,电器应与产品保持不小于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
18.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内严禁有明火,不应有输送易燃易爆物质的管道通过。
19.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禁止采用产生明火和有强热辐射的采暖设备;采暖宜选用水暖,且产品与采暖设备的距离应不小于30厘米。
20.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应配备至少两具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灭火器放置位置应便于取用。
21.安全仓的放置位置应不违反当地政策。以安全仓作为存放烟花爆竹,零售点仅摆放样品时,安全仓不得与零售点距离过远,零售点应符合基本的安全条件;以安全仓作为零售点时,仍需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应的申请材料。http://www.yixiin.com/latestxinwen/
22.安全仓仅能申请季节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