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16年:两被告分别判处死刑、死缓
据最新报道,怀化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12月,杜少平承揽了新晃侗族自治县一中400米操场土建工程,聘请被告人罗光忠等人管理。新晃一中委派总务处邓世平、姚本英(病故)二人监督工程质量。在施工过程中,杜少平因工程质量等问题与邓世平产生矛盾,对邓世平怀恨在心。2003年1月22日,杜少平伙同罗光忠在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将邓世平杀害,当晚二人将尸体掩埋于操场一土坑内,次日罗光忠指挥铲车将土坑填平。
其后的16年间,此案成为积案。
2019年4月中旬,新晃县公安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查获杜少平涉恶犯罪团伙,并向社会广泛征集线索。5月,怀化市公安局在核查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交办的邓世平被杀案线索时,发现杜少平与该案关联极大。经深入侦查,公安机关根据杜少平、罗光忠的供述和现场指认,于6月20日凌晨在新晃一中操场挖出一具人体遗骸,经DNA鉴定确认为邓世平遗骸。至此真相大白,举国哗然。
另外,2008年以来,以杜少平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江少军、姚才林、杨华、杨松、宋峙霖、王红、成珊、杨天豪、王文、杨澄、张仕杰、杨德勇为成员的13人形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催收高利贷本息、插手民间纠纷,从中谋取不法利益,共同故意实施了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多起犯罪活动。2005年4月,杜少平还伙同他人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
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少平伙同被告人罗光忠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组织、领导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杜少平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罗光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18日中午庭审结束后,“操场埋尸案”受害人邓世平家属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在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他观察到,杜少平听到宣判后手在颤抖,然后低下了头。
此前周兆成在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庭审中被告罗光忠也表示悔恨。他说,罗光忠称,每年清明节和鬼节,都会给邓世平烧纸。
“他说他还给邓世平老师烧了很多衣服,因为邓世平老师是被埋在操场下面的水沟里面,肯定会非常冷。”周兆成说,庭审中,罗光忠自述其参与杀人是被胁迫的。“我就问他,杜少平是用刀还是什么别的手段来胁迫你的?罗光忠也不置可否。”
“在庭审过程中,我越发地感受到邓世平老师的一身正气。”周兆成说,杜少平与邓世平并无私人恩怨,这起案件就是因为邓世平在施工中严把质量关,原则性太强,让杜少平不满,“其实监督工程质量的不止邓世平一个人,杜少平就觉得邓世平一直盯着施工的事情,就是针对他一个人。我也问了被告杜少平,是否跟邓世平有私仇,他说没有私仇。”
18日中午,周兆成还提到,在刑事案件审结之后,他将与受害人邓世平家属协商确认,针对被告人杜少平、罗光忠的犯罪行为另行单独提起民事诉讼,“16年来,他们的行为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漫长的精神痛苦,我们将提出精神赔偿。”
受害人女儿回忆:哭过无数次 想通过创业结识更多人脉寻找父亲
操场埋尸16年,邓世平的“失踪”给邓世平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精神痛苦。邓世平之子邓蓝冰曾在微头条发布了一篇《姐姐眼中的父亲》,该文中,他的姐姐邓冷回忆了家庭的相处细节,以及邓世平当年的“突然失踪”所带来的改变。
邓冷回忆称,他们一家人只要在一起就是欢声笑语的。父亲自带幽默细胞,常说笑话逗他们。“出事的前一天晚上,他和我弟还有妈妈三个人在家看电视,他还说笑话逗我弟,弟弟至今都记得。那种感觉很难表达,就觉得很美好,很舒适,想一直待在那个氛围里,就是一家人的感觉。”
“爸妈感情非常好,妈妈身体不太好,他领着去北京看病,牵着她的手去的。有好吃的,他先让我们吃;我们不在家,就先给妈妈吃。但他很舍得花钱给我和弟弟请家教,有时还是一对一的私教。” 邓冷在文中说。
邓冷说,父亲年轻时,她爷爷奶奶下放到新化,父亲下放到新晃,父亲会把自己的口粮换成粮票寄给爷爷奶奶,自己到地里去采包菜和莴笋吃。
邓冷说,父亲爱看书,书房有两柜子书,随孩子们看。他在小学当过老师,那时她上学前班,在操场都能听到他在教室里讲课的声音。他工作很认真,有次上户外自然课,他蹲在地上教学生认太阳的影子。她跑过去抓了一下他的耳朵,他狠狠地凶了她,因为她影响了他上课。
后来邓世平到一中的附属教学仪器厂上班。出差他舍不得点菜、住好宾馆,只吃玉米和馒头,同事都不愿意跟他一起出差,觉得太苦。“采购教学用品,厂家给的回扣,他都整理好上交,一分钱没要过。他就这样一个原则性很强的人。” 邓冷说。
邓冷说,她跟父亲最后一次见面是他送她上火车去长沙读书。他穿着土黄色的夹克,没说什么,只说要好好学习。“几个月后的春节前,得知父亲出事了。当时我想,一定要坚强起来,爸爸不在了,没人能保护我了,路得自己走。”
“这些年,别人觉得我总安定不下来。我去企业上班,辞职去创业,失败了又打工,积累些经验又创业,又失败了再去打工……女孩子一般会选择安稳的工作,相夫教子,然后拿退休工资。很少有人像我这样折腾。” 邓冷说,其实她是害怕过得安稳,她渴望找到父亲。如果沉迷安稳,父亲何时能找到?她想变得强大,只有在创业中人才能更成熟更强大,学习能力更强,才能结识更多的人脉资源。
邓冷自述,创业是艰难的,这些年,她哭过无数次。员工下班后,她把门反锁,跪在地上哭,擦干眼泪再学习,学完后回家,到家楼下,想起父亲还没找到,事业又如此艰难,又躲在小区里哭。
“父亲出事前,我是个天真无邪的女孩子。父亲再严厉,我也是在呵护中长大的,没吃过苦。他走了,我总会突然间特别想他,尤其是别人说起他们父亲的时候。但我又不愿意去想,因为一想就会伤心。我们家人在一起都不提这件事,怕大家伤心。” 邓冷说。
邓冷说,事发当年她22岁,性格和价值观都养成了,弟弟才15岁,他肯定更难受。“他以前活泼开朗,爸爸出事后,他的性格和学习都受到了影响。但我们姐弟没有单独聊过爸爸的事情,父亲找到之前的几个月,我和他才开始沟通。”
邓晃平也曾发布文章回忆哥哥邓世平说,他很严厉,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对看不惯的事轻易不会妥协,“但他也十分看重亲情,他对我再严厉,我最终感受到的仍然是温暖,是关爱。这种感觉,无论是他求学时期,还是工作、成家之后,都没有变过。”
“如果没有16年前的那场变故,他现在已经退休,安度晚年了。按他的性格,他的生活一定是丰富多彩又幸福美满的。如今,照片还在,他却已变成白骨……”邓晃平说。
新晃一中时任校长系案犯杜少平之舅 19名涉案公职人员被处理
这起悲剧的背后,是19名公职人员的失职渎职。
据此前相关通报,新晃“操场埋尸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全国扫黑办将此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新晃“操场埋尸案”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对19名失职渎职公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已退休),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并埋尸于操场后,伙同杨军等人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军,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在得知杜少平杀害邓世平后,接受杜少平和黄炳松的钱物和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干扰、误导、阻挠案件调查,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杨荣安,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在邓世平被杀案发生后,出于个人私利,按照黄炳松的指使,帮助杜少平逃避法律追究,涉嫌徇私枉法罪(共犯)。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邓水生(已退休),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洪波,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曹日铨,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陈守钿,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陈领,在参与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接受黄炳松的请吃或钱物,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5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蒋爱国,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杨学文(已退休),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过程中,不依法履行职责,涉嫌渎职犯罪。给予2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取消其退休待遇等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黄均平,时任新晃县副县长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书记王行水,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伍绍昆,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华,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田代武(曾任新晃县委书记)等9人,在办理邓世平被杀案中存在失职渎职或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政务撤职等党纪政务处分。另,杨清林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http://www.yixiin.com/ad/
最新报道显示,新晃“操场埋尸案”涉及的相关公职人员涉嫌渎职犯罪等案件正在依法办理。 (记者 吴军林 张海振 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