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8 日,网上有消息称http://www.yixiin.com/spread/,23 年前的"南大碎尸案"已经破获,嫌疑人已被深圳警方抓获。当晚,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了解到,目前并未收到关于此案的最新警情。据了解,"南大碎尸案"虽然已经过去了 23 年,但南京警方一直没有放弃侦查。
南大碎尸案,又称" 1・19 碎尸案",发生于 1996 年 1 月 19 日,被害人是当时年仅 20 岁的南大学生刁爱青。凶手作案手段极端残忍,受害者尸体被切成 2000 多片,被抛到南京城的多个地方。该案社会关注度极高,网上经常出现相关的帖子。今年 12 月 8 日,一张截图在网上流转,截图显示是一个网上群里的对话,对话中称该案已经告破,嫌疑人是一名自学整容的女性,其哥哥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是兄妹俩共同作案。
△图片来源网络
消息是真是假?这引起不少网友关注。12 月 8 日晚,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警方了解到,目前尚未收到关于此案的最新警情。据了解,目前深圳警情也没有收到任何关于此案的警情。南京警方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南大碎尸案"虽然已经过去了 23 年多,但该案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如果警方真的破了案,会及时向社会公布结果。
有网友称,我国刑法的追诉时效期限为 20 年。如今"南大碎尸案"已经过去了 23 年,该案会不会与国外多宗有名的凶杀案一样,成为悬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追诉时效是指刑法规定的、对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追诉时效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南大碎尸案"已经过去了 23 年,是不是已经过了追诉期?这是不是意味着,凶手从此可以逍遥法外?
针对这一问题,公安部刑侦局官方微博曾发布消息称,追诉期是针对未被发现的犯罪,对于已经发现的犯罪,以及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南大碎尸案"是公安机关已在侦查的案件,警方必将依法追查到底,绝不放弃。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和法院受理的案件,不受刑事追诉时效限制。(记者 顾元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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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碎尸案受害者刁爱青,生于1976年。此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地点为江苏省南京市,为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受害人于1996年1月10日夜间失踪,其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工在南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碎尸。案发后,南京市公安部门内运用警力进行大规模搜查,但至今仍未找到凶手。http://news.yixi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