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微博几次宕机。
年仅35岁的台湾地区艺人高以翔因录制《追我吧》,突遇不幸,抢救无效,遗憾离世。
有现场网友称,高以翔曾心跳停止3分钟,经过十多分钟的心肺复苏抢救后,送往医院进一步救治。中午12时许,高以翔经纪公司杰星传播有限公司以及《追我吧》节目组分别发布声明,证实高以翔离世。医院最终宣布高以翔为“心源性猝死”。
节目组公布高以翔死因
12时许,浙江卫视《追我吧》官方微博发布声明,证实高以翔正是死于该节目第九期的录制过程中。声明称,高以翔在奔跑时突然减速倒地,现场医护人员第一时间展开救治,并紧急将其送往医院。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高以翔最终死于“心源性猝死”。
这是高以翔录制节目前一天,上车时和粉丝挥手,也是他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最后一面
在震惊、心痛、哀悼的同时,一时间与之相关的话题相继冲上热搜:
录综艺节目为什么非得熬夜?
高昂的艺人费用,倒逼节目“赶时间”
有观点认为,对于《追我吧》这样的室外明星运动类节目而言,夜间拍摄,应该也有自己的苦衷。因为场地广阔,不免涉及到了某些城市街道。而明星参与,又容易造成粉丝堵塞交通。所以,选择夜间录制,也是“两害取其轻”。
换一个角度来看,这些年,慢综艺、观察类综艺、科技综艺等五花八门的节目,让人眼花缭乱。仅从网络综艺来看,据广电总局监管中心统计数据,2018年我国共上线385部网综,节目数量较2017年同比增长95%。可见,整体综艺节目的数量呈现井喷式发展。
庞大的数量,让综艺市场成为品牌的“兵家必争之地”。《2019年上半年中国综艺节目广告营销白皮书》显示,仅2019年上半年,中国综艺节目广告市场规模接近220亿元,同比增长16.12%;节目植入品牌数量达546个,同比增长15.19%。
综艺展现出的强大吸金力,也加剧了行业竞争。“不瞒你说,我已经连续十四个通宵,这半个月每天都是早上四五点回家。”国内一位知名综艺导演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道,一个节目改十次八次是少数,大部分是几十次甚至上百次修改。
高强度的拍摄、拍摄前后的各方协调,让综艺节目各个环节上的人员都上紧了发条。
“客户要提意见,平台也要提意见。不仅如此,平台里又分不同部门:广告、运营、制片人再加上部门主任一审二审三审。每个流程都会对节目提出自己的意见。”
上述导演说,目前客户权利被放大是节目录制的一大问题,“很多赞助商,除了要求权益呈现,还会对节目内容提不专业的或者非分的修改要求。”对此,上述导演举例称:
他曾执导的一个节目,赞助商是一个果汁。 “按照脚本艺人只要提到并且喝就可以了,结果那天客户来现场看录制,一定要艺人补拍一段内容并且是要求艺人说解油解腻请喝什么果汁。艺人当场怒了,说'解油解腻我为什么不喝普洱茶要喝果汁',为了这个,客户、销售和平台监制现场当着艺人吵架,然后各自汇报老板。录制只能暂停拖延两个多小时所有一百多人耗着等待结果。”
除了来自客户和内部协调的压力外,节目组请艺人出镜的高昂费用,也成为综艺录制需要“更快一点”的原因。
“艺人制作设备成本很多是按天来计算。高昂的艺人费用让导演组从节约经费的角度会选择本来两天的内容最好一天加班录完。”上述导演无奈表示,所以熬夜成了这个行业非常普遍的问题。
节目该不该担责?
那么,在高以翔事件中,《追我吧》节目组究竟有无法律责任呢?对此,观察者网采访到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的范辰律师和上海茸诚伟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佳文。
范辰律师介绍,一般演艺公司在与节目组签订合同时,都会考虑到一些意外情况,尤其是野外节目,因此此事主要看高以翔所属公司与《追我吧》节目组的相关合同条例。
高佳文律师表示,如果高以翔确实是在这次节目的录制中因为太高强度的活动量导致猝死的话,(节目组)肯定有一部分责任不可避免,因为活动是节目组组织的,理应考虑到参加录制艺人的体力。虽然不会涉及刑事责任,但会产生民事赔偿。
高佳文律师认为,家属有权去起诉经纪公司以及《追我吧》节目组,这是家属可以追究的两个主体。“死因报告也很重要,但是死因报告牵扯到解剖的问题,家属方面不一定愿意解剖。如果家属不同意解剖的话,就只能出一个简单的死因说明。”
高佳文建议,艺人在录制节目之前,应该和经纪公司联系好,购买意外保险,“即使节目方比较强势,有免责条款,但是安全条款一定要写好。在伤亡这种不可避免的结果出现后,我们只能做好后续的赔偿,作为艺人,哪怕节目组不给买保险,也一定要让经纪公司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