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今年9月8日,常州一女子报警,称被母亲用棍子打。http://www.ffsy56.com/spread/ 经法医验定,报警女子林某腿部、臀部、手肘等处都有损伤,存在大面积淤青,判断此次损伤程度属轻伤。
林某称,自己长期遭受母亲虐打,身心皆受到严重伤害,要母亲答应赔偿自己8万元损失费方可谅解,否则免谈。当母亲得知女儿谅解的“条件”以及自己可能面临刑拘时,气到几次晕厥。在她看来,只不过是“教训”几下自己的孩子,怎么就犯罪了呢?
图据江苏新闻
据了解,该母女间矛盾的起因是,母亲王某嫌弃女儿30岁了没嫁人,也没混出个名堂,而女儿林某不满父母只给儿子买婚房。
仅凭这两条理由,如果说是引发争吵尚可理解,但最后演化成了母亲对女儿的暴打,就让人惊掉了下巴。尤其是看到女儿身上的伤痕,说是亲妈下的狠手,有几人能信?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在母亲眼里,女儿仿佛是自己的私有品,自己想怎样就怎样。尤其是因为女儿没嫁人这种理由就对其进行暴打,更显现出该母亲的奇特脑回路,也凸显了其“完全以自我为中心”思维。
要知道,女儿林某是一个独立的社会个体,有自己的尊严和权利,且受法律保护不被侵犯。然而,这一切符合常理的权利,在母亲眼里,统统是被忽略的。
更可笑的是,在警察告知这位母亲,其行为有可能被刑拘后,她的表现是很惊讶,甚至认为这是教训孩子,而不是犯罪。不可否认,我们的社会自古以来就有“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想法,但对于传统,也应辩证来看,精华当取,糟粕当去。现代社会,文明法治是基本要义。很明显,以棍棒为手段的教育是传统的糟粕,该尽早丢弃。
从此事来看,这位母亲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法治思维,其相关的陈旧理念,也应得以纠正。
至于女儿,从自身来说,作为一个社会个体,还是要有积极向上的奋斗观和价值观,为自己和家庭,创造更多价值,也许矛盾就会少一点,和谐会多一些。
此事中,除了母亲暴打女儿,还有“重男轻女”等细节暴露出来,所以很多网友便将症结归咎于原生家庭。其实,“原生家庭”并非贬义,从社会学概念来看,指的是儿女还未成婚,仍与父母生活在一起的家庭。但该词后来在网络上逐渐被异化为“家庭给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
实际上没那么玄乎,每一个家庭都会给子女带来负面以及正面的影响,但这种影响并非无法消弭。比如负面影响,道德、情义加之法律,就会遏制其蔓延态势,直到将其真正消解。http://www.ffsy56.com/news/
30岁女儿没嫁人被亲妈暴打这种涉及到家庭矛盾的事情,还是不要动辄上升到原生家庭之罪的程度。我们要做的,是让法律归法律,道德归道德,充分寻求情感裂痕的弥补,而不是用“原生家庭之罪”去进一步放大隔阂,放大撕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