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月21日上午,红星新闻刊发《哥哥保护妹妹打死妹夫被判故意杀人 再审认定正当防卫无罪释放》,引发舆论对这起典型“正当防卫”案例的广泛热议。
10月21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该案当事人田丰在其辩护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靳辉陪同下,前往河北保定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及材料。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7年4月19日深夜,因为琐事,河北省保定市男子赵某(化名)与妻子田某(化名,田丰妹妹)发生争执。争执中,赵某取出一把尖刀,刺向田某腹部;田丰见状,举起一把铁锹上前制止,双方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赵某被打成重伤,最终不治身亡。
田丰两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刑。今年8月,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田丰为使家人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侵害,对携凶器伤人的赵某,采取制止暴力侵害的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徐水区人民法院准许检方撤诉。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国家赔偿申请书》内容显示,申请人田丰的请求事项包括:
1、请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支付申请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27万余元(2017年4月20日至2019年8月23日,共羁押856天);
2、请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为申请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3、请求徐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申请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万元。
“实施正当防卫、解救妹妹的正义行为,反而身背故意杀人罪名,遭受两年多的牢狱之灾,给我和家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伤害。”田丰在《国家赔偿申请书》中表示。
对于最终检方撤诉、恢复自由的结果,田丰表示,感谢媒体报道,感谢网友关切,感谢保定中院、检察院对该案的高度重视,对参与申诉的李海峰律师、苏婷婷律师也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