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律界人士表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具有充分的法律授权。
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 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 梁爱诗:《紧急情况规例条例》是授权给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是为这个公共安全受到危害的时候作出一些符合公众利益的规则的。这个《禁止蒙面规例》就是按照这样做,所以完全是符合法律、符合基本法的。
香港法律界人士还表示,许多西方国家和地区都已实施禁止蒙面的法律,特区政府的做法符合国际惯例,无可指摘。
全国港澳研究会香港特邀会员 香港法学交流基金会秘书长 傅健慈:在全世界先进的各个国家及地区,他们都有这个“禁蒙面法”,它的目的就是保障社会安宁,确保社会的公共秩序得以维护。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 律师 周浩鼎:法令的制定并不是要限制任何的自由,相反,其实是希望应对如此罕见的暴力冲击持续的情况,以达到一个止暴制乱的效果。
专家:香港订立《禁止蒙面规例》合法合理合情
专家指出,香港暴力激进分子以蒙面掩饰身份,公然挑战法律。在此情况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于法有据,极为必要。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 黄风:香港的蒙面暴力活动对香港的公共安全、公众的利益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侵害,《禁止蒙面规例》是合法有效和及时的法律措施。
专家表示,规例针对的是少数人借蒙面暴力乱港的现实,并不影响香港市民依法享有包括游行集会自由在内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 邹平学:制订这部法律其实也是呼应现在(香港)民众越来越希望回归理性的这么一个呼声,能够把不断升级的暴力行为有效地遏制。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所长 柳华文:当前,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香港市民不应该听信任何外部势力的政治蛊惑,毫无根据地怀疑、歪曲香港特别行政区制订的法律和法规,香港社会各界应该齐心协力爱护香港、发展香港。http://www.ffsy56.com/company/news-htm-more-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