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造谣者将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真的吗?会被列入黑名单的四类行为【微发信息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网上造谣者将被列入失信主体黑名单真的吗?会被列入黑名单的四类行为

   日期:2019-07-30 01:21: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浏览:4    评论:0    
核心提示: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http://www.ffsy56.com/《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网信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在我国境内提供、使用互联网信息服务中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主体实施信用黑名单管理和失信联合惩戒。同时,针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四类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从征求意见稿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对应的行为主体列入互联网信息服务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一是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关闭网站、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撤销许可或者取消备案行政处罚的;二是因违反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被网信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处以上述条款以外的行政处罚且拒不履行或限期未按要求履行的;三是通过网络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或者故意为编造、发布、传播违背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信用等信息提供技术、设备支持或者其他服务,严重破坏网络空间传播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失信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此外,在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相关失信主体,将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征求意见稿明确,网信部门将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同有关部门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纳入失信黑名单的“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

征求意见稿强调,黑名单有效期一般为3年,黑名单信息发布时限与其有效期一致。黑名单主体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并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向认定部门申请退出黑名单的,经认定部门同意,可提前退出黑名单。http://www.ffsy56.com/company/news-htm-more-1.html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wlchinahc.com/news/hangyezixun/201907/89972.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