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宝马”车在马路上高速飙车,时速高达235km/h,竟然还敢拍摄视频发到朋友圈炫耀!记者10日下午从汕头交警部门获悉,涉案男子在他的微信好友的举报下,该男子已被交警部门依法传唤并处罚。
汕头交警龙湖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http://www.yixiin.com/news/ 在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成立专人侦查小组,于6月5日下午将涉嫌高速危险驾驶的当事人赵某昇查获归案。
据赵某昇交代,2019年5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从事小汽车轮胎、轮毂销售的他驾驶其姐姐的宝马小汽车,在更换四轮轮胎后,到东海岸大道测试新轮胎的驾驶效果。在途经东海岸大道新津大桥与东海岸大桥之间路段,他自东往西高速驾驶20秒,最高时速达到235km/h。
而在测试过程中,赵某昇使用固定在其肩膀的运动照相机进行拍摄视频,并出于炫酷心理,将拍摄的视频发在微信朋友圈,随后被微信好友举报。
据悉,汕头东海岸大道车行道限速60公里/小时,赵某昇的车速已超速接近300%。对此,汕头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赵某昇作出罚款2000元、记12分、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而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记者赵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