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贾蔡村渭河段电鱼,当日非法捕捞野生鲤鱼共计三条,严重影响了生态平衡。纪某某对其违法电鱼捕鱼行为供认不讳。经过高陵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目前,公安高陵分局将纪某某依法逮捕。”
对此有网友表示疑问,认为警方处罚是否过重。
5月23日上午,高陵区张卜镇张卜派出所民警向红星新闻确认此事。随后,高陵区区委宣传部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高陵公安分局逮捕非法捕捞三条鲤鱼一案是合理的。
“并非是鱼的数量多少,而是他们这种电击行为涉嫌违法,尤其是现在是在禁渔期。”上述工作人员解释,无论是捕一条(鱼),捕到或者没捕到,涉事人员电鱼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他称,不管所捕的是不是保护动物,只要是在野生环境下,就不能通过电击的方式猎捕。“咱们古代都讲数罟(gǔ)不入洿池,他们采取这种电击方式是不正确的。”
红星新闻记者沈杏怡实习生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