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9年1月22日,被告人严某某通过聊天软件添加被害人宋某某,二人约定在蜀山区某公寓内进行性交易。http://www.yixiin.com/news/
当日下午见面后,严某某要求先发生关系再支付嫖资,宋某某不同意,严某某于是自称是稻香村派出所民警,前来查处卖淫嫖娼任务,同时佯装给所里打电话,要将宋某某带回所里进行审查。
严某某见宋某某害怕,趁机向其索要现金,宋某某无奈通过微信、支付宝两次支付给严某某4000元后才得以离开。
之后的两天里,被告人严某某继续冒充稻香村派出所民警,通过微信多次联系宋某某,向宋某某介绍嫖娼人员与宋某某约定分成,并要挟宋某某如果不同意就对她进行调查。
2019年1月23日,宋某某识破严某某的身份后报警。2019年1月24日,公安机关将严某某抓获,归案后,严某某如实供述案件事实。
案发后,被告人严某某亲属代为退赔4000元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据悉,被告人严某某,25岁,庐江县人,大专文化,是一名外卖骑手。
蜀山检察院认为,被告人严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被告人严某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http://www.yixiin.com/br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