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是一个单身母亲http://www.yixiin.com/spread/,2017年春节前,她将还不到一周岁的女儿小雯(化名)托付给朋友胡某照看。胡某自己也有孩子,照顾婴儿很有经验,小雯此前也多次被张某交给胡某照看。
这次小雯到胡某家中时,本就患上了感冒,张某和胡某对此也多次沟通过。在胡某家中住了近两周后,2018年2月4日下午,小雯开始发烧,胡某便给小雯喂了退烧药和清热解毒的药物,均是按说明书使用。等到小雯不再哭闹,胡某便带着自己的孩子外出玩耍,随后胡某的丈夫也有事外出。这时,家中除了睡着的小雯,再没有其他人。
直到傍晚,胡某的丈夫回家时才发现小雯的异常,她嘴里吐奶,呼吸微弱。胡某得知情况后立刻赶回家,由于急救中心表示救护车上没有婴儿急救的相关设备,胡某立刻带着孩子去了医院。但到达医院时,小雯已经是临床死亡状态,医生随即报了警。经鉴定,小雯符合患支气管性肺炎致心力衰竭死亡。
张某对警方表示,她确实是主动把女儿托付给胡某的,两人之间不存在过继或领养孩子的关系,也没有金钱的交易,反而是小雯的奶粉、尿不湿等用品都是胡某自行购买,“我认为他们比我都照顾得好,他们每天都会主动联系我,告诉我孩子的情况。”
而对于悲剧的发生,张某说她并不怨胡某,胡某喂孩子吃药的事情她全都清楚,也不会追究胡某的任何责任。
经审理,丰台法院认为,胡某在帮助照顾小雯期间,未善尽看护义务自行外出,导致小雯因患支气管性肺炎致心力衰竭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考虑到胡某系无偿帮助照看,在发现小雯发烧后采取了给药,得知病情恶化后采取了积极送医抢救等救治措施,属于情节较轻。综合其自首等情节,丰台法院认定胡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http://www.yixiin.com/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