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医疗损害纠纷案件的一审程序少则一年,多则两年三年,甚至出现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极大程度上增加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http://www.yixiin.com/news/
此类案件的第三个特点是,对鉴定意见采纳率高,但争议大。数据显示,在医疗纠纷二审案件中,涉及医疗鉴定的551件,鉴定比例高达83.87%,其中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有396件,占鉴定案件的71.87%。
这组数据说明,医疗鉴定程序在该类纠纷中的重要地位,而对鉴定意见的异议是双方当事人的实质争议和审理核心,其中对鉴定程序、鉴定材料、鉴定结果以及鉴定人资质等提出的异议是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提出的普遍问题。
数据还显示,对鉴定意见完整采信391件,完整采信率达到70.96%。部分采信151件,部分采信率达到27.41%。完全不采信推翻鉴定意见9件,不采信率仅为1.63%。
由数据可见,法院对医疗鉴定采信度非常高,不少案件审理中对鉴定意见缺乏实质性的审理和认证,有鉴定机构代替法院实质审理的趋势。
《白皮书》认为,这反映出当前法官对医疗鉴定意见的过度依赖,证据审查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未深入到鉴定意见的争议实质。
针对这一问题,《白皮书》介绍,北京一中院注重涵养涉医疗纠纷审判的人才资源,建设专家型法官队伍,着重培养医疗审判业务专家,着力培养一批政治素质过硬、理论功底深厚、医疗审判经验丰富的高层次审判人才。
专家辅助人制度有规定、欠落实是此类案件的第四个特点。从调研梳理所得数据看,自2015年《民诉司法解释》实施以来,医疗类案件中适用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只有1件,在该案中专家辅助人的出庭提升了患者一方举证能力,也与鉴定意见形成了有效对抗。但总体而言,专家辅助人制度并未真正得到有效运行。http://www.yixiin.com/spre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