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抽检糕点、肉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饮料、粮食加工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2936批次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906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其中有两款婴幼儿配方奶粉被检验不合格。
哈尔滨市道里区贝一比母婴坊孕婴童用品商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每嘉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经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发现,其中阪崎肠杆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农垦英博华威乳业有限公司对检验过程提出异议;经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优康宝贝母婴用品家乐福店销售的标称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生产的菁嘉贝比婴儿配方奶粉(0-6月龄,1段),经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其中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江西人之初乳品营养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市场监管总局解释称,阪崎肠杆菌是奶粉(乳)制品中新发现的一种致病菌。由其引发的婴儿、早产儿脑膜炎、败血症及坏死性结肠炎散发和暴发的病例,已在全球相继出现,由阪崎肠杆菌引发疾病而导致的死亡率可达40%-8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婴儿配方食品》(GB 10765—2010)中规定,阪崎肠杆菌为不得检出。检出阪崎肠杆菌原因,可能是生产原料本身受到阪崎肠杆菌的污染;生产加工环境和设备中的阪崎肠杆菌污染产品。
氯对人体内的水分平衡机制起着重要调节作用,婴儿氯缺乏会导致生长障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GB 13432—2013)中规定,营养成分的实际含量不应低于标示值的80%。
氯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商未按照规定添加、生产运输过程中的损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