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标签需提醒“不治病”【微发信息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保健品标签需提醒“不治病”

   日期:2019-01-31 00:43:25     来源:互联网    作者:微发信息网    浏览:24    评论:0    
核心提示: 市场监管总局宣布,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该新规要求对保健食品
  市场监管总局宣布,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意见。该新规要求对保健食品标签上应当设置特别提醒区及特别提醒,且特别提醒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http://www.yixiin.com/news/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保健食品的标签内容应当与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载明的相应内容一致;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保健食品标签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新规还规定,保健食品标签上须设置特别提醒和投诉电话,并且对其包装给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详见制图)。

  注册或备案的同一保健食品的投诉服务电话应当唯一。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保证在承诺的服务时段内接听、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记录、保存相关服务信息至少两年。

  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2020年1月1日前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2020年1月1日起生产的保健食品,凡标签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第一百二十五条有关规定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该新规正在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司(邮编100037)。电子邮箱:samrduan@163.com。

  有观点认为,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广告,也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应该说,法律要求保健食品标注警示语,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夸大宣传。不过,相关规定并没有明确警示语的位置和面积,无形中赋予了企业过大的自由裁量空间。

  保健食品标签新规要求

  特别提醒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30%。

  特别提醒区内文字与特别提醒区背景应当有明显色差。特别提醒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包括“保健食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字样。

  新规还明确,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大于或等于100平方厘米时,字体高度应当不小于6.0毫米。当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积小于100平方厘米时,警示语字体最小高度按照上述规定等比例变化。http://www.yixiin.com/photo/

  保健食品标签应当设置投诉服务电话信息区,标注投诉服务电话、服务时段等信息。投诉服务电话字体不应小于“保健功能”的字体大小。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wlchinahc.com/news/hangyezixun/201901/64335.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