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早晨,民警张迅、张渝坤和辅警张柏圣,三人在巴中西收费站开展“百日交通安全行动”专项检查。9时15分,一辆机动车号牌为豫A****B小车的机动车正有驶入收费站时,被民警要求酒精测试,驾驶员王某的测试结果为:28mg酒精/100mL血液,判定结果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王某介绍,自己是徐州人,在河南某公司工作,这次来巴中找朋友玩。在1月16日从河南出发,于17时左右到达巴中,18时许与朋友在巴中市江边一餐馆吃牛肉期间喝了二两白酒加五瓶啤酒,随后便打车回宾馆睡觉了。
王某自认为酒量好,头天晚上喝的酒第二天开车应该没有问题,且心怀侥幸地认为早上不会有交警查酒驾,便开车上路了,正当其驾车准备从巴中出发前往甘肃陇南,途经巴中西收费站进站时被高速民警查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http://www.yixiin.com/brand/ 民警依法对王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罚:扣12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当场接受交通法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