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昆明1月17日电(缪超 郭丽娟) 记者17日从云南省宁洱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近日,宁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周某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故意伤害一案,周某平因在去年驾驶盗伐林木车辆抗拒森林公安执法过程中,将一名辅警拖行400米至其重伤,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http://www.yixiin.com/photo/
2018年1月,宁洱县森林公安局值班室接到匿名电话报称:“有三、四辆车从政和村硝水组拉木头出来,你们去查一下。”接警后,宁洱县森林公安局治安队长黄维带领备勤民警吴劲铭和辅警王进国、段春林驾驶执法执勤车前往查处。
当车行至距宁洱镇政和村斑竹山组300米处,发现一辆运输木材的无牌农用车,经口头询问驾驶员,该车木材无林木采伐手续,驾驶员涉嫌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在王进国押解犯罪嫌疑人车辆至森林公安机关登记保存过程中,遭受犯罪嫌疑人周某平非法抵抗。
经查看辅警王进国随身携带的执法记录仪拍摄影像,驾驶员周某平将无牌农用车熄火停靠在佯装车辆故障,并诱骗王进国下车帮助修理。修理结束之后,驾驶员趁其不备发动车辆准备逃窜,王进国口头示意停车,但驾驶员仍未理睬。
王进国跳上副驾驶一侧,由于车门被反锁,他站在副驾驶侧踏板上,抓住倒车镜,多次口头警告驾驶员停车,配合工作。但驾驶员不但不予理睬停车指令,并还用车内的撬棍猛戳驾驶室外的王进国,期间王进国也没有松开手。直至被周某平驾车拖行了近400米,坠落在路边。
周某平的疯狂行为,致使辅警王进国左侧胫腓骨骨折、左侧髋臼骨折、多发头面部外伤、多发牙缺失、颅脑损伤等。2018年1月14日,周某平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宁洱县公安局刑事拘留。http://www.yixiin.com/news/
近日,宁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周某平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故意伤害一案,“疯狂司机”周某平犯故意毁坏同财物罪、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