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里,又是一起人间悲剧。要临近年关了,不知道这四个离去的孩子的家人,怎么过这个年!
在这个时代里,每个孩子都是家庭的中心,四个离去的孩子,就代表四个坍塌的家庭!我们不禁对这个马虎大意的司机狠的牙痒痒。
看报道,具体发生的过程没有表述,但报道说了,这四名孩子是在路边行走。这就说明是大货车野蛮驾驶或速度过快导致事故的发生。
发生了事故,本身就是个悲剧,最可恨的是大货车司机金某逃逸了!这让人百思不得其解。一般来说,运营的大货车都有齐全的保险和手续,即使出现一些违章行为,也并不严重。这次发生事故后金某逃逸,无外乎还有别的事情。比如酒驾、比如毒驾、比如证照不全等等,或许还起其他的违规行为。
当然,这一切都是我们的猜测,报道里也并没有过多描述,我们就不再多说了。
其实国人都知道大货车的疯狂,很多开车的司机都知道在道路上要避让大货车,因为他们身躯庞大,质量无敌,加上特殊国情一般又都超载超运,惯性过大,很多司机素质又比较堪忧,堪称马路上疯狂的杀手。
大货车虽然疯狂,需要我们尽量远离!就像这个事件中的大货车,也是比较疯狂的,把在路边的四个孩子撞死了。
其实更可恨的,是这个肇事逃逸!
许多交通事故逃逸案,原本是一般的交通事故,但由于肇事者逃逸,伤者得不到及时救助,耽误了医治时间,致使伤情恶化,甚至造成死亡,给受害者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重大交通肇事逃逸还将给受害者及其亲属造成巨大的精神创伤和经济损失。这个事件中,我们无法得知是四个孩子因为金某的逃逸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还是当场已经离去,但金某的逃逸行为侥幸心理,无疑为悲痛的孩子家长,又添了一刀!
而且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侦破,特别是跨省、市的案子,需要花很大气力,投入大量的时间、警力、经费侦破,消耗大量社会资源!
肇事逃逸时有发生,从社会心理讲,肇事逃逸无外乎有的人肇事后,趁着夜晚天色或者山区公路人车稀少等环境,有的出于侥幸心理、有的听信传言而迫使当事人逃逸。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心里就是认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能破获此案件,可以“一跑了之”。他们中,有的驾驶人肇事后自知理亏怕受到法律制裁;有的怕承担巨额经济赔偿,有的影响自己的声誉和前程。这部分人主要集中在单位领导、公务员、车辆手续不齐全等群体。
对于这样的行为和行为人,那就得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侦破案件要快。交警部门只有高度重视,尽速侦破案件,加大打击力度才能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交通肇事逃逸的增长趋势。也就是要让驾驶人真正明白发生交通事故不能逃、逃不了,逃了会面临严惩,违法犯罪成本将会很高。一是交警部门接警要快。二是事故处理民警出警要快。三是侦破机制启动要快。
然后要加大打击力度,提高他们的违法成本。一是对交通肇事逃逸犯罪分子打击要狠。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犯罪,除了要立足侦破以外还要注重后续的判罚到位。二是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要狠。加大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仅大大震慑驾驶人维护有序环境还可以有效减少交通肇事逃逸的几率。
最后就是宣传氛围要浓。一是借助新闻媒体,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二是积极借助新兴媒体支持案件侦破和宣传工作。同时,还可有对积极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举报肇事驾驶人、协助查找肇事者的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已查获的肇事逃逸者,一定要依法从重、从快、从严予以处罚,并公布于众,以告诫其他驾驶人不要以身试法。
事情已经发生,任何语言都是苍白的。只能盼望这四个孩子一路走好,同时希望我们修改交通道路安全法,大力增加肇事逃逸的违法成本,最好判处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