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这位,掩耳盗铃的功夫不可谓不高,明明没证,还要和民警商量商量!我们一起来看看商量的结果是什么?!
11月20日下午,白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条山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营盘水省际执法点开展专项行动,15时40分许,一辆灰色大众牌小型轿车驶入检查区,执勤民警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驾驶员金某称自己未随声携带驾驶证、身份证民警在检查其车牌时,驾驶员又说找到了。执勤民警一眼就发现该男子所持驾照为假证。该男子称自己因为醉驾一年前驾驶证被吊销,通过微信联系假证商邮寄了一本他人身份信息本人照片的驾驶证。
该男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属于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其他机动车将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罚款1000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三项,属于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将被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罚款4000元。
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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