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称,玉林发生了当街抢劫案↓↓
10月21日中午,玉林警方发出通报
在10月20日晚9时,玉州分局巡逻防控大队的队员巡逻到内环西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时,一名女子前来求救,称被一名男子持刀砍伤。随后,队员采取先期救助措施,同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女子的指认及群众的帮助下,队员迅速锁定行凶者并将其控制住。
随后,凶手被移交给东成派出所调查处理,女子被送往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治疗。
经初步调查,事发前,受伤女孩朱某在路过解放路与和平路交叉路口时,不慎踩到男子韦某的鞋子。
接着,韦某一直尾随朱某,直至解放路63号旁边的工商银行柜员机处。趁朱某停下来准备取钱时,韦某持刀砍向朱某。反应过来后,朱某往内环西路方向跑,刚好遇到巡逻至此的巡逻防控大队队员。
目前,朱某无生命危险,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有些人心胸是异常狭窄,一点小矛盾就会做出过激的行为,上面这个男子只因别人踩了他的脚就持刀报复,实在让人不寒而栗,其实现实生活中因为一点矛盾就报复对方的事件时常发生,在这里提醒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时风平浪静,切勿一时怒火攻心做出不可挽回的事情,下面为大家再介绍一件因为邻里矛盾导致的一场更大的悲剧。
男子与邻居发生矛盾:竟然将邻家女子先奸后杀欲分尸,被执行死刑
因生活琐事,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凤阳一男子翻墙入户欲报复,将邻家女子强奸后杀害,并欲分尸。此人犯罪手段极其残忍,被法院判处死刑,日前被执行死刑。
居住在凤阳县府城镇的丁某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吴家发生矛盾。丁某某心生报复之念,翻墙入户进入吴家二楼时,发现女子吴某某正躺在床上。丁某某心生淫念,进入房间时被发现,与吴某某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丁某某强行与吴某某发生关系,并将其殴打致死。丁某某用毛巾擦拭地上的血迹后,找到一把菜刀意欲分尸藏匿未果。案发后,公安机关在丁某某家里走访调查时,发现其非法持有单管猎枪一支。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手段,强行奸淫妇女,后为掩盖罪行,又将被害人杀害,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分别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同时丁某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擅自持有一把枪支,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判决被告人丁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日前,丁某某被执行死刑,为其罪恶的行为付出了生命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