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至2017年,被告人任廷琦利用担任烟台师范学院院长、曲阜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山东科技大学校长职务上的便利,
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工程承揽、子女考学、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索取或非法收受上述公司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1万余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任廷琦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任廷琦作了最后陈述。
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任廷琦简历
任廷琦,男,1960年8月生,汉族,山东牟平人,山东师范大学物理系理论物理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1982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07—1986.01,莱阳农学院任教;
1986.01—1993.05,烟台师范学院物理系任教(期间:1990.07山东师范大学物理系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
1993.05—1999.03,烟台师范学院物理系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
1999.03—2003.10,烟台师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期间:2002.10获山东大学物理与微电子学院原子与分子物理专业博士学位);
2003.10—2003.11,烟台师范学院党委副书记;
2003.11—2006.07,烟台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
2006.07—2011.12,曲阜师范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11.12—,山东科技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2017年11月10日,接受组织审查。
2018年2月13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来源:齐鲁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