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普陀检察院最近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名直播平台女粉丝为“打赏”主播违法挪用巨额公司钱款,最终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普陀区检察院批准逮捕。http://www.yixiin.com/news/
澎湃新闻记者从检察院获悉,林娜今年26岁,在上海一家装修公司做出纳,每月工资4500元。2017年年初,她在“一直播”平台上喜欢上了一位人美声甜、唱校园民歌的女主播,开始给她打赏礼物。
直播平台不定期举办各种“打榜”比赛,林娜希望这名主播排名靠前,于是省吃俭用将大把的钱往直播平台砸。她起初用自己的钱,但随着打赏金额越来越多,每个月工资已无力承担,于是打起公司钱款的主意。
凭借着平时工作有接触公司财务的便利,林娜向公司“小金库”伸出了黑手。她先使用自己保管的U盾制单,再偷拿会计放在抽屉里的U盾进行审核出钱,
将公司账户的钱转入个人银行账户。由于二人平时会相互借U盾,林娜一直知道对方U盾密码。
一次又一次,林娜挪用公司钱款在“一直播”、“花椒直播”等直播平台打赏喜欢的主播。她原本计划先“借用”公司的钱,日后有钱再补上,但不知不觉已挪用了公司一千万余元。
突然意识到自己无力还款,林娜不由得害怕起来,于是她又挪用近700万元用于理财和炒股,希望能赚钱将窟窿补上。
2017年12月,林娜被领导找去谈话,要她将挪用的钱款补上。她知道行迹败露,慌忙将股票账户内的钱款悉数转出还给了公司。
但剩下的一千万元不是小数目,她找到曾经打赏的女主播,希望对方能把钱归还自己,女主播最终将自己所有的300万元还给林娜。
经普陀区公安机关初步调查,2017年5月至12月间,林娜利用职务之便擅自挪用公司银行账户资金1900余万元,
及其管理的保险箱内现金134万元,均未在公司财务账面作记载,至案发尚有900万余元无力归还公司。
林娜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称挪用的上述公司资金中,有670万元被其用于个人炒股及理财,其余钱款均被其用于打赏网络直播平台主播。
检察官提醒广大网民朋友,追星需理智,为喜欢的主播打赏应控制在自己经济能力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切勿盲目打赏,做出非理性行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文中人名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