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经央行查实,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平安银行存在违反清算管理、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此,央行对中国民生银行厦门分行(新兴支付清算中心)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48418193.27元,并处罚款114639752.47元,合计处罚金额163057945.74元;对平安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036061.39元,并处罚款10308084.15元,合计处罚金额13344145.54元。
央行称,下一步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持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从严惩处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支付市场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平安银行并非首次被罚。2017年4月10日,银监会法规部披露对平安银行的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销售对公非保本理财产品出具回购承诺、承诺保本”等问题,银监会对平安银行给予罚款1670万元的处罚。
此外,2017年2月8日,平安银行天津分行两支行因员工私自销售非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发售或代理发售产品被天津银监局处罚,共收到15张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