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卖壁虎获刑是怎么回事?怎么判?判多久? 男子黄某长期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非法运输、
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被告人黄某被判处有期徒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2016年,被告人黄某开始帮“谢老板”(另案处理)经营蛤蚧,负责饲养蛤蚧、送货以及收取货款等。(http://www.yixiin.com/)
2017年4月17日,被告人黄某将收购来的两大麻袋蛤蚧搬到其居住的房间,按大中小次四个档次归类分别装入15个纸盒箱。随后,黄某用电动车将打包好的15箱蛤蚧运到东兴市某小巷交货,
正在装入接货人的小轿车时被民警查获,黄某当场被捕,来接运蛤蚧的三名嫌疑人弃车逃跑,但现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民警在小轿车上查获疑似活体蛤蚧871只,后在黄某的出租房中查获疑似活体蛤蚧212只、死体240只,共1323只,经鉴定,查获的疑似蛤蚧均为壁虎科壁虎属大壁虎。
大壁虎系我国二级保护动物,根据我国相关刑法规定,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达20只即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刑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数量达1300余只,数量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考虑到其系作用较小的主犯,具有坦白情节,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