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银行因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
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及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三项事由被罚100万元。(http://www.yixiin.com/news/list-1831.html)
近日,温州银监分局公布对温州银行的行政处罚决定(温银监罚决字〔2018〕2号、4号),温州银行的主要负责人为邢增福,
该行存在资产转让附回购协议且未计提资本;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
此外,王义对温州银行永嘉支行以不正当手段虚增存贷款行为负主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八十九条,温州银监分局决定,对温州银行罚款100万;对王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
事实上,温州银行曾因以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贷款资金回流借款人并被转存定期存单等被罚6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7年1月22日。 和讯网,中国网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