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加班不算加班”,关键要防止“被自愿【微发信息网】
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贵金属  机器人 

“自愿加班不算加班”,关键要防止“被自愿

   日期:2017-12-14 10:07:17     来源:金羊网    作者:微发信息网    浏览:13    评论:0    
核心提示:(原标题:自愿加班不算加班,关键要防止被自愿)三言堂王传涛自愿加班是否有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是否必须支付加班工资?据报道,近日
 (原标题:“自愿加班不算加班”,关键要防止“被自愿”)

三言堂

王传涛

自愿加班是否有加班费?休息日加班是否必须支付加班工资?据报道,近日,辽宁省人社厅12333热线给了明确答复:需认定“加班事实”才是法律意义上的加班。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没有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又至一年加班时!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加班便成了许多职场人士的家常便饭。继而,关于加班事实的认定,也就成为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

其实,对于“自愿加班不算是加班”的回复,需要理性对待,没必要放大问题。一是,这是平台热线的回复,并而非随意的,而是有一定的法理依;二是,就加班本身论,没得到领导或老板认定的“自愿加班”不可能申请到加班费,这也是常识。否则,因工作积极性差、工作效率低导致的加班,很可能只会占用单位更多的资源,而无助于工作的完成与企业文化的健康发展。

但是,之所以“自愿加班不算是加班”招来如此之多的质疑,原因在于许多弱势的劳动者很容易“被自愿”加班。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迟迟不能实施、职工与老板根本不在一个对话平台上的语境里,所谓自愿加班,很多时候都会变成被自愿加班。需要明确的是,加班问题不是小事,得到加班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所在,是受法律保护的正当权益。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而关于加班的报酬,劳动法也给予了明确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休息日工作而不能补休的、法定休假日工作的,都分别需要支付150%到300%的报酬。

关于“自愿加班”,最重要的问题在于防止“被自愿”,核心问题在于维权。在法治化社会里,约束老板的权力与维护职工的权利,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对此,社会各个方面都需要共同努力:劳动保障部门要硬起腰板来,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更要增强,对遇到索要加班费就遭到辞退的现象必须拿起法律武器。只有这样,老板才不会过于任性。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wlchinahc.com/news/hangyezixun/201712/5780.html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粤ICP备11090451号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微发信息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3123798995@qq.com 客服QQ: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312379899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