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做饭熏黑墙体是怎么回事
近日,一组驴友在长城内“烧火做饭”的照片在网络引发议论,现场图片显示城墙墙体已被熏黑。12日,事发地蟠龙山长城景区李经理向北青报记者证实确有此事,工作人员已第一时间制止并灭火,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几位驴友强行下山,景区无法确认其身份。
12月9日,有长城志愿者发现一队“驴友”在密云古北口蟠龙山长城一巨大敌楼内烧火做饭,北青报记者从现场图片中看到,明火将城墙墙体熏乌黑。有网友认为,近期天干物燥,这种行为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12日,蟠龙山长城景区负责人李经理告诉北青报记者,接到消息后景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制止并灭了火,对当事人进行了说服教育。李经理表示景区并不知道这些“驴友”的身份,“我们要求他们跟我们下山,但是对方不配合也不肯出示证件,最后直接下山了我们也没发拦”,李经理告诉记者,目前此事仍在调查。
据了解,蟠龙山长城位于北京市密云县古北口镇古北口村境内,镇域内的长城由卧虎山长城、蟠龙山长城、司马台长城组成。 蟠龙山长城,处在司马台长城和卧虎山长城之间,是保存完好的古长城,同时蟠龙山长城也是抗战文物,著名的长城抗战就发生于此。
长城做饭熏黑墙体有什么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加以损毁。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四条【故意损毁文物罪;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过失损毁文物罪】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罪对象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捣毁、拆除、焚烧、挖掘、污损等损毁行为,构成本罪必须具有造成严重结果等情节严重的情形。主观方 面是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蟠龙山长城:
蟠龙山长城风景区蟠龙山长城风景区位于具有燕京门户之称的密云古北口镇,建于1680年的古御道镇域内长城由卧虎山长城、蟠龙山长城、司马台长城组成。
做饭熏黑墙体怎么办
1、用砂纸打磨墙面时,要选用粗细不同的砂纸,砂纸的粗细用数字的形式写在背面,数值越大越细密,反之越粗糙。第一次打磨,把砂纸剪成手掌大小,使用最粗的砂纸进行打磨;第二次打磨,墙面手感有所区别时,换成最细的砂纸进行打磨。‘=
2、涂抹漆料时,漆料与水以5比1的比例稀释。
3、用纸等材料做遮挡或者贴壁纸都是很好的预防墙面被熏黑的方法。
处理熏黑墙面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用湿抹布把墙面的浮灰擦掉;
第二步,用砂纸打磨熏黑的墙面;
第三步,用漆料从上到下均匀涂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