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环卫工打官司讨尊严
本报讯(记者李国 实习生孙雅纯)11月22日上午,随着重庆渝北区法院审判法官的一声锤响,一起环卫工“在公共场所遭受辱骂”的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庭审现场,一环卫工指责一女子,以辱骂的方式侮辱了她的人格。而该女子坚称,没有使用任何侮辱性语言,对方是在借故讹钱。
今年50岁的陈女士,3年前从四川广安来到重庆,现是渝北区龙溪镇环卫所工人。
“我们环卫工就不是人吗?就该被她骂爹骂娘?”22日上午,陈女士一见到记者便激动地倾诉自己的遭遇。她称,9月25日晚上,自己在龙溪镇松树桥中学大门对面,遭一辆大众车主吴某辱骂长达一个多小时,期间围观的群众有数十人。
吴女士究竟有没有使用侮辱、攻击性的语言成为双方在法庭上质证的焦点。
陈女士的工友荣女士和唐女士特地请假,作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
陈女士和工友唐女士共同负责道路清扫。9月25日晚7点多,正作业的唐女士推着垃圾车,与吴女士驾驶的大众车发生轻微刮擦。
吴停车询问旁边的陈,有没有刮蹭。陈女士说:“当时我在和姐姐打电话,并不知情,于是,就用手比划了一个大概半米远的手势,说了句‘还差得远’。”
戴着墨镜的吴女士围着自己的车转了一圈,未发现不妥之处,随后便驱车离开,而唐女士也推着垃圾车去了垃圾倾倒处。
而后,吴越想越觉得不对,待车停好后,下车仔细检查,发现车辆有擦刮的痕迹,便出来质问还在打电话的陈,为什么刮到了说没刮到,你认不认识刚刚推垃圾车的人,她到哪里去了等问题。
“她说不认识刚刚推车的人,并且给我指唐所走方向的反方向。我按照她指的方向并没有找到。”吴女士说,她这才回来质问陈女士,为何说谎骗人,但没有使用辱骂、攻击性的语言。
陈女士的公益援助律师窦娟,提供了当晚事发期间的一个多小时的监控录像。虽然,画面中并无声音,但能看出,期间陈女士多次想离开,都被吴女士拉了回来。对此,吴女士也证实了这一事实。
吴女士表示,自己与陈发生争执的原因在于,她作为擦刮事故当事人唐女士的同事,在她询问相关情况的时候,陈不应该对自己说谎,帮唐女士打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