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机制,加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后的协调配合,经国务院同意建立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协调解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和执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的工作思路和政策建议;协调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协调不动产登记的制度体系、技术规范、信息平台建设等重要问题;研究不动产登记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等工作。
新华社电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2月28日由中国政府网公开发布。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土资源部牵头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