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12月12日电 近日一则消息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河北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发生了一起乡村干部违规擅自收取社会抚养费(当地人俗称“超生罚款”),次日被收费村民艾广栋喝下剧毒农药身亡。新华社记者就此事进行调查获悉,目前涉事的村支部书记被开除党籍,其他2名村干部和2名乡镇干部也受到党纪处分。
这起因征收社会抚养费引发的悲剧事件令人深思。社会抚养费的“使用”一直不为人知,直到今年,24个省份才陆续公布去年征缴总额,200亿巨款流向及用途依然“说不清,道不明”。
数百亿元巨款“明细”成谜
社会抚养费的巨额资金流向问题,长期以来,征收部门始终不能给出一个合理交待。
目前,24个省份陆续公开了2012年度社会抚养费征缴总额,总计超过200亿元。曾一度拒绝公布的广东省,仅是公布了14.56亿元的去年征收总额,此外再无其他实质性内容。其他23个省份也与广东省类似,没有开支情况和审计报告,更没公布最终用途。面对质疑,一些省份的计生部门和财政部门表示,“不掌握社会抚养费具体明细”。
审计署随后公布了甘肃省等9省市下属的45个县社会抚养费审计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几乎每一个县都存在社会抚养费被截留、挪用、私分问题。重庆市忠县、酉阳县和铜梁县相关部门将社会抚养费近6800万元滞留到次年才上缴国库。
罚多罚少有的地方能“讲价”
一位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基层干部征收社会抚养费后私自截留现象普遍。在河北省邱县发生的“超生悲剧”中,当地政府表示,以前村里向艾广栋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就没有按程序上缴。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各地监管缺失,一些基层计生部门征收人员权力很大。山东济南一郊区县农民表示,“二胎一般在7万块钱,三胎要20万,如果有熟人的,15万也能拿下来。罚款可多可少,一般都能‘讲价’。”近年来,一些县级政府向基层摊派征收指标,导致执法部门“放水养鱼”,对治理“超生”漠视,对“罚款”热衷。在有些地方,一些不法人员盯上了社会抚养费这块“肥肉”。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法院近日判决一起案件,计生人员杨某采取不入账等方式,侵吞社会抚养费7.4万元。
收上来的罚款怎么花没规定
对于社会抚养费再次引发的热议,国家卫计委回应称,征收社会抚养费有法可依,但社会抚养费不属于中央财政收入,也不属于卫生计生部门收入;社会抚养费的收入没有对应的支出科目,也不允许与计划生育支出挂钩。
说白了,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有法可依;但收上来怎么花,却既非专款专用,更无明确的规定。
“一些执法部门的罚款有指标,有分成已是公开的‘秘密’,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的相关‘罚款’更是有过之无不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一旦公共权力与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相挂钩,“养鱼执法”等乱象层出不穷也就不足为奇。
对于巨额社会抚养费的用途,有关部门回复 “统筹用于本地区各类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支出”。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称,“要像晒三公那样,对社会抚养费进行独立核算,征收、支出明细要见光,接受专项审计。否则,永远是一笔糊涂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