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昌11月19日电 (吴菁)11月19日,本网从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司法厅共同举行的发布会上获悉,近期,江西省司法厅牵头成立了“江西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审核批准了第一批三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在服务和保障全省生态文明建设中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介绍,江西省司法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于今年9月共同成立“江西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并制定《江西省生态文明律师服务团工作暂行办法》。律师服务团成员由江西省司法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共同从全省政治思想过硬、专业素质较高、志愿环保事业、有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实务经验的执业律师中遴选和聘任51名律师组成,主要负责参与有关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法规的制定;协助企事业单位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为政府部门、生态文明建设参与者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接受委托办理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等。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是保障和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诉讼活动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制度。目前江西省司法厅已受理7家单位申报环境损害鉴定机构及鉴定项目,组织全省320多名专业人员开展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专题培训,并严格按照司法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严格评审。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今年10月,江西省依法审核批准了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江西博正司法鉴定中心、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三家单位具备开展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