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9日讯(记者 佟明彪)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2018年“双11”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在此次抽查的564批次产品中,44批次产品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81批次产品没有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要求,37批次产品涉嫌未经3C认证,整体合格率71.28%。
据介绍,本次抽查涉及玩具、婴幼儿服装、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自动电饭锅、室内加热器、电压力锅、电热水壶等7类产品。其中,玩具257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66批次,婴幼儿服装63批次,自动电饭锅58批次,室内加热器47批次,电压力锅41批次,电热水壶32批次。涉及的电子商务平台包括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凡客诚品、唯品会、国美电器、拼多多、网易严选、苏宁易购、当当网、贝贝网等11家。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 44批次质量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的产品包括玩具12批次,婴幼儿服装10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8批次,自动电饭锅8批次,电压力锅3批次,室内加热器2批次,电热水壶1批次。
突出的质量问题包括:玩具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增塑剂、磁体和磁性部件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婴幼儿服装的绳带、附件抗拉强力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的绝缘材料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以及防触电保护等不符合标准要求;自动电饭锅的接地措施、结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非正常工作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室内加热器的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电压力锅的非正常工作、内部布线、接地措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电热水壶的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接地措施等不符合标准要求。
在81批次没有标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产品中,包括玩具56批次,婴幼儿服装9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9批次,室内加热器4批次,自动电饭锅3批次。
涉嫌未经3C认证的37批次产品,包括玩具20批次,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10批次,室内加热器3批次,自动电饭锅2批次,电压力锅1批次,电热水壶1批次。
据悉,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向电子商务平台通报本次抽查结果,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对不符合《产品质量法》、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以及经过核查不符合《认证认可条例》的产品,采取产品下架等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