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9日电 据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消息,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要求,明确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新购置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公共汽电车,鼓励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协调客车生产企业对在用的城市公共汽电车改造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乘客侵扰驾驶员驾驶行为造成的不安全事件,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尤其是近期发生的重庆万州“10·28”城市公交车坠江事件,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以下简称城市公共汽电车)运行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教育,加强驾驶员心理疏导、情绪管理,确保驾驶员心理健康。
要求称,要完善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新购置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的城市公共汽电车,鼓励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协调客车生产企业对在用的城市公共汽电车改造安装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
除此之外,还要加强宣传提升乘客安全乘车意识,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在驾驶区域张贴警示标语,防止侵扰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行为,维护驾驶员安全运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