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3日讯 日前,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15年10月14日至2018年2月26日生产的部分北京80型汽车,共计295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副驾驶位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副驾驶位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
北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0-8100进行咨询。用户也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SAMR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