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单只货币基金单日赎回上限不高于1万元。
那么,问题来了。“T+0赎回提现”可以“即赎即用”,为投资者提供了无限便利,为什么要对其设置额度限制呢?
事实上,投资者只看到了“即赎即用”的便利性,却没有看到其背后隐藏的风险。要实现“即赎即用”就必须由基金管理人、机构等先行给投资者垫付赎回款。但是,一旦垫付资金不足,将直接引发更为严重的流动性危机。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也将更加严重。
Q1为什么要设限?
“T+0赎回提现”满足了投资者无限流动性的预期,但其背后的“垫付”风险也不容忽视。因为要实现“即赎即用”,必须由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或支付机构,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授信资金,先行给投资者垫付赎回款,之后再由垫支机构获取赎回款和相关收益。
按照理论测算,如果日均赎回量为货币基金规模的5%,垫资规模大概有4000亿元。这可不是一笔小钱,垫支机构所面临的财务压力可想而知。一旦垫付资金不足,将直接引发更为严重的流动性危机,甚至造成“市场踩踏”。
只有银行才具有为T+0赎回提供垫支服务的业务资质,也就是说目前很多互联网“宝宝类”货基对接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是在“无照垫支”。
Q2:设限后,我能赎回多少?
额度:单一基金销售机构单日不高于1万元,投资者按合同约定的正常赎回不受影响。
举例:假如用户在账户存了2万元,新规实施后,假如用户需要提现1.5万元,则要等到下一个交易日到账。
过渡期:对改造存量业务额度上限给予1个月过渡期,对改造存量业务垫支模式给予6个月过渡期。
Q3:余额宝、零钱通怎么办?
今年3月,近期监管层召开闭门会议,就货币基金T+0单日赎回限额等问题向业内征求意见。主要讨论了四方面内容:
投资者单账户每日快速赎回额度限定在1万元以内;货币基金的份额不能在支付场景使用;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不能用于资金垫付;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尤其是第三方支付机构,不能参与资金垫付。
余额宝在用户端发出公告称,从6月6日0点开始,余额宝转出到银行卡当日快速到账额度有所调整,从每日限额5万元调整到1万元,转出到银行卡普通到账服务(第二天到账额度)及消费支付等均不受影响。
Q4:是否不能再进行垫付了?
《指导意见》中要求,除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外,禁止其他机构或个人以任何方式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
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提供以货币市场基金份额直接进行支付的增值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业务,不得为“T+0赎回提现”业务提供垫支等。
Q5:互联网销售过程有哪些要求?
三强化:强化持牌经营要求,强化基金销售结算资金闭环运作与同卡进出要求,强化基金销售活动的公平竞争要求。
六严禁:严禁非持牌机构开展基金销售活动,严禁其留存投资者基金销售信息,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挪用基金销售结算资金,严禁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用于“T+0赎回提现”业务,严禁基金份额违规转让,严禁对基金实施歧视性、排他性、绑定性销售。
Q6货币基金发展会否受影响?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新规不会对货币基金的发展产生根本性的影响。针对这项产品投资规则的变化主要影响那些边际投资者的选择,但是边际投资者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所以对基金投资来讲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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