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4月12日讯(记者 杨永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下称人保财险临沂分公司)日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网获悉,案号为(2018)苏0312执789号、立案时间为2018年02月02日的执行文件显示,被执行人名称为人保财险临沂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为李连亮,执行法院为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为(2017)苏0312民初8273号。http://www.yixiin.com/quote/
上述执行文件同时显示,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文件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栏显示,“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在商业险限额内赔付原告王恕彬、韩翠英、王方圆、王欣圆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5403.97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在半年以前,人保财险临沂分公司也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