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限额管理对旅行、留学购物消费等影响小,主要涉及对不正常取现、套现管控
本报讯(记者 但慧芳)元旦前夕,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进行规范。根据《通知》,每人每年所有银行卡累计境外取现不超过10万元,同时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通知》称,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http://www.yixiin.com/news/
“此次主要涉及个人银行卡账户的取现行为,一方面是对以往的境外取现的管理政策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是进一步规范境外提现,防止人民币大量的非法外流。”昨日,资深信用卡研究人士董峥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名下卡总限额10万
资料显示,2016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40号)执行的是,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实施额度管理,除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外,每卡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
本次发布的《通知》,将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每卡限额,改为本人名下所有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额度,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同时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
《通知》称,若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境外提取现金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对于个人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外汇局分支局查询境外提取现金明细。
“不影响正常境外消费购物”
外管局对外指出,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完善跨境反洗钱监管。与此同时,《通知》不改变个人便利化年度5万美元购汇额度,不影响个人正常提取现金和消费,不影响个人用汇便利性。
这表明,个人在购买外汇、银行卡(包含各类卡种)刷卡消费时,不受该取现限额的影响。
外汇局监测显示,大额现金交易往往与诈骗、赌博、洗钱、恐怖融资等违法犯罪活动有关。一些个人持大量银行卡在境外大额提取现金,远超正常消费支付需要,涉嫌开展违法犯罪活动。
“从目前的银行卡境外使用习惯调查来看,国人在境外80%-90%用卡消费属于银行卡刷卡消费,此次取现限额管理对正常旅行、留学购物消费等影响小,主要涉及对不正常取现、套现行为的管控。”董峥指出。
信用卡业务关注度下降
近日,多家银行信用卡中心公布了2018年年费实施的优惠计划,其中,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均延续了2017年的信用卡优惠减免政策,浦发银行此次参与减免主副卡年费的信用卡高达62款。
而随着个人消费贷款、财富管理业务板块在个人业务中的占比不断加大,信用卡业务的受关注程度正在不断降低。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7中国银行家调查报告》显示,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重点调查中,私人银行已经取代信用卡业务,成为关注度的第三名。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去年第三季度末,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662.71亿元,环比增长1.85%,占信用卡应偿信贷余额的1.36%,占比较前一季度下降0.1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