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彭梦飞)在很多投资者纷纷表示要在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的背景下,1月19日银江股份(300020)董事会决议主动取消了原定于1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与此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1月17日前对问询函进行回复,也一直没有下文。
据银江股份公告,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该议案于公司2018年1月5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拟提交1月24日公司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表示,鉴于银江股份公司正与交易对方协商调整本次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相关协议的付款方式等条款,交易对方已初步同意做出调整,具体条款尚未谈妥,因此涉及议案内容有所调整。为了充分保障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董事会慎重考虑决定取消该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后续公司将根据协商结果,进一步完善议案内容后按照信息披露的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银江股份取消的股东大会原本是要审议《关于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银江股份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智谷创业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谷公司”)所拥有的中国智谷富春园区部分房产作为办公用房,交易金额为3.2亿元。
智谷公司为银江股份控股股东银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江科技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针对公司此次的购买关联方房产,深交所也第一时间向公司下发了关注函进行问询。
深交所表示,据公司公告披露,公司计划按照政府统一规划对现有工业房产进行改造、重建或处置,同时拟通过此次交易整体搬迁至中国智谷富春园区,但公司未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也无具体安排和规划。要求银江股份明确说明此次交易和整体搬迁的必要性、合理性,相关决策是否审慎,公司董事是否独立及勤勉尽责,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交易完成后公司办公房产持有情况与公司自身经营需要是否匹配,是否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经营意图。
除此之外,深交所还发现,此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智谷公司相关房产目前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未获得土地房屋产权证,且处于质押状态。要求公司明确说明本次交易的合规性,相关转让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土地政策的规定。
对于付款方式,深交所也提出质疑,此次交易金额为3.2亿元,公司将于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1亿元,第二个月内再支付1.7亿元,第三个月内再支付2000万元,获知该房屋可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后一个月内付清尾款。
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此次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付款条件是否合理、公允,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变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是否能够充分保障上市公司以及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于深交所的这些问题,原本银江股份是应该在1月17日前进行回复的,但是公司却最终没有按时回复,而是选择取消股东大会,暂缓了此次购房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