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明表示,将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建立征地争议调处裁决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监督权。未来要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因地制宜探索“留地”、“换地”、“留物业”、“入股”等多种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农民长期受益。
国土部表示,将抓紧制定宅基地管理办法,完善宅基地的规模确定、标准控制、取得和分配制度,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农民宅基地要应保尽保。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中宅基地占有权和使用权的转让,对宅基地转让范围、转让中的集体土地权能及实现形式要进行多方案设计并开展试点探索。对于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徐德明表示,要在总结地方已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