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国有资本收益,俗称“红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国有资本的性质是全民所有,既然是全民所有,那么其产生的收益应该全民共享,目前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偏低,因此应该逐步提高,用于公共服务,真正让全民共享,让老百姓感受到国有资本全民所有的价值所在。
“具体上缴比例的方案将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和制定。”黄淑和表示,将根据中央企业改革的进程和企业效益的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每年的上缴比例都将单独进行具体研究和确定。
事实上,社会中“提高国企红利上缴比例”呼声已久。据了解,根据行业性质不同,目前一般竞争类央企的红利上缴比例是10%,资源类央企上缴比例是15%,军工科研类央企上缴比例是5%。经国务院批准,从2012年起中国烟草总公司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已提高至20%。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明确要求,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将按照国务院要求,最终到2020年要提高到30%。”黄淑和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这部分资金也将通过公共财政的统一安排,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特别是更多地用于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着力保障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并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特别是要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刘尚希指出,因为国有企业面临着自身发展的问题,逐步提高上缴比例,符合实际情况,既考虑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会一下子加大国有企业的压力,同时也给国企一个预期,让其做好准备。这也将倒逼国企要改变盈利模式,提升盈利能力,增强竞争力尤其是研发创新能力,所以在一个时间段内逐步提高上缴比例是一个更好的选择。